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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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发[200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省军区、各军,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军级以上单位):
  现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军政军民团结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社会政治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系统总结了十多年来双拥工作的经验,对新形势下开展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创新发展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基本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全军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兴旺发达的高度,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为促进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04年5月11日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

(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

总政治部 2004年1月9日)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于2004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总结交流了1991年全国双拥工作会议以来的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双拥工作任务,命名表彰了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回良玉作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报告。北京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南京军区、空军等军地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经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解放军四总部和各大单位、武警部队领导,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代表等60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亿万军民的伟大创造,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始终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毛泽东同志作出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精辟论断,亲自倡导和推动了双拥运动。邓小平同志提出军民一致的原则不能变,亲自倡导了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江泽民同志强调,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广泛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十多年来,在党的军政军民团结思想理论指引下,双拥工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深入人心,军民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蓬勃开展,双拥政策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军地相互支持与协作更加有力。双拥工作所形成的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在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的重大事件面前,在抗御洪水、地震、森林大火等严重自然灾害的紧急关键时刻,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1998年抗洪抢险、2003年抗击非典和淮河特大洪水的斗争中,广大军民密切配合,顽强拼搏,共同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战胜自然灾害和重大疫病的奇迹。
  会议强调,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更加光荣而艰巨。这既为双拥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对双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双拥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队现代化建设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群众性活动方式,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与时俱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极端重要性
  我党我军我国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军政军民团结始终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当前,国际局势仍处在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局部动荡和地区冲突时有发生,恐怖主义、霸权主义、国际犯罪活动对人类和平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以综合国力为标志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面临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风险,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加需要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紧密团结,更加需要亿万军民齐心协力不懈奋斗。在党的领导下,把军政军民团结的伟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广大军民同心同德干事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队领导机关一定要站在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兴旺发达的高度,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一如既往地重视双拥、支持双拥、推动双拥。

  二、深入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
  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是建设和巩固国防、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基础。要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重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的思想,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引导部队官兵牢固树立“军队打胜仗,人民是靠山”的思想,充分认识人民军队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不断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自觉为双拥工作尽一份责任、出一份力量。要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计划,完善组织机构,制定规范统一的教育纲要。以领导干部和大中小学生为重点,抓好不同层次人员的教育。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日、军营一日等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国防教育基地功能,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三、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强军地协作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需要党政军民的共同努力。全军和武警部队要按照中央军委的部署要求,围绕实现国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参加和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集中力量援建国家重点工程,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参加西部大开发,支援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人才、技术等优势,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发展。继续开展扶贫帮困,支持“兴边富民”行动。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护改革开放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为部队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要着眼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军民共同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不断提高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的水平。

  四、适应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支持军队建设工作
  建立强大的军队和巩固的国防,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积极配合部队搞好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协助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和人员安置等工作。切实把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作为拥军重点,配合部队完成训练演习任务,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形成军地协调行动、共谋打赢的局面。研究制订支持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继续协助部队做好后勤保障社会化工作,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战备、训练和生活条件。进行经济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要求,充分考虑军事需求,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

  五、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双拥工作重要任务
  完成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必须保持社会稳定。要教育广大军民充分认清保持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组织军民积极参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旗帜鲜明地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引导转业退伍军人珍惜荣誉,发扬传统,自觉维护稳定大局。加强军警民联防,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部队和地方要密切配合,果断处置,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军地双方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军民纠纷。对军地历史遗留问题,要认真梳理,尽快解决,防止久拖不决引发纠纷。

  六、认真抓好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涉及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军队稳定、国防巩固和社会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坚持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政策,确保政治、生活待遇落实。采取政府安排、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拓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进一步完善政策,及时妥善安置滞留部队的伤病残人员。坚持行政调配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做好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工作。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优待相结合,保证老红军、烈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达到或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切实做好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部队官兵涉法问题,维护军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
  要针对拥军优抚安置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抓紧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起草军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草案,力争尽早出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有关政策,并加强检查监督,促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落实。

  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发展
  双拥工作要永葆生机与活力,必须适应新形势,发扬老传统,开创新局面。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新思路、新办法。积极探索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开展拥军活动的途径和办法,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组织开展行业拥军、社区拥军,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标准,强化激励竞争机制,提高创建活动质量。广泛开展争创双拥模范单位、争当双拥模范个人活动,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变成广大军民的自觉行动。要加强双拥工作的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理论成果,推出一批事迹过硬、时代感强、社会影响大的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充分反映双拥实践的文学艺术力作,指导和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发展。

  八、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
  双拥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部队领导机关要高度重视,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对双拥工作要常议常抓,并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双拥工作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担负的双拥任务,完善政策规定,抓好工作落实。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工作制度,增强履行双拥工作职责的意识。关心、重视和支持各级双拥办建设,配齐配强干部,落实办公经费,完善军地合署办公制度。军地双拥工作职能部门要积极为党政军领导当好参谋,积极主动做好双拥工作。省军区系统要组织协调当地驻军同政府、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做好驻军拥政爱民活动的协调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对基层双拥工作的指导,建立领导干部双拥联系点制度,推动双拥工作广泛开展和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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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强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牧发[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委、局、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饲料和畜产品质检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按照《畜牧法》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促进饲料行业发展为主线,以执法能力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加强行业管理体系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协调配合,切实加强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基层管理部门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饲料和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行政许可,把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准入关。要在继续搞好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和动物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将各类饲料产品纳入管理范围。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从事行政许可人员培训,依法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关。2008年我部将组织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和专家对100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质量安全监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继续实施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饲料及畜产品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计划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并实施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各级饲料和畜产品质检机构要按照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全面完成各项检测任务,及时向所在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通报检测结果,协助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同时,质检机构要不断提高检测技能,摸索检测方法,整合有效资源,不断提高质检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规范饲料、畜牧企业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以产品标签、企业标准、养殖档案、使用记录等为重点,加强饲料和养殖企业(户)日常监管,充分调动基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做到有计划、有记录。通过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四)强化违法违规企业查处,推动畜牧饲料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是解决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环节,是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公正性的重要工作。要以案件查处工作为重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涉及质量安全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和跨省协查工作,追根溯源,严厉打击。对举报、投诉等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调查,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要积极推动畜牧饲料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创造必要条件,为加强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组织保障。

  (五)加强培训指导,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根据《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畜牧养殖企业是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饲料生产企业要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实行生产记录和留样观察制度;养殖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饲料、兽药等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建立养殖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畜牧饲料生产企业的培训和指导,积极倡导HACCP管理和标准化生产,推进健康养殖行动的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畜牧饲料行业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畜牧饲料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创造条件。基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是饲料和畜产品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查处违规违法企业,保证质量安全主要靠基层,要积极推进监管下移。要加强对基层畜牧饲料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基层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建立机制,以查促管。要认真执行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违禁药物追溯制度,及时查处在饲料和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行为,与有关部门配合查清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来源。同时,逐步建立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对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隐患提前发出预警,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通报,加强沟通合作,联合查处,通过源头追溯和案件查处提高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协调,积极推动。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多种产品、多个环节、多个部门,要在明确法律法规授权和强化自身职能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标准制定、行政许可、案件查处等方面力争有新的突破。要积极参与健康养殖业推进行动、“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等行动计划,将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养殖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

          农 业 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公布《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常政发〔2008〕203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在对市区历史建筑普查的基础上,经专家综合评估和社会公示,明确了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共33处,现予以公布。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保护和修缮工作。

  附件:常州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http://www.changzhou.gov.cn/PortalIPS/Library/Portal/402df1df-26bb-403b-baa4-c4a404718959/63f42163-e418-4289-a1eb-c6d94b8be2c9.doc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